第一条 负责实验室所有计算机和其它软硬件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工作。
第二条 督促实验课老师认真填写实验室运行日志, 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维护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四条 配合学院、学校做好教学软硬件培训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实验室防盗、防火等安全问题及卫生。
第六条 负责安装、调试各种教学软硬件,协助实验课老师做好实验课程数据备份。
第七条 协助实验课老师组织上课学生有序上机实验实习,课前配合实验课老师准备相关仪器设备,保证正常教学。
第八条 由于各种原因实验室无法正常使用时要向实验中心分管领导汇报,做好各方协调工作。
第九条 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仪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方可拿出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要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同时重大问题要上报。
第十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