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数据处理与系统开发实验室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0-29 浏览量:

第一条 负责实验室所有计算机和其它软硬件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工作。

第二条 督促实验课老师认真填写实验室运行日志, 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维护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四条 配合学院、学校做好教学软硬件培训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实验室防盗、防火等安全问题及卫生。 

第六条 负责安装、调试各种教学软硬件,协助实验课老师做好实验课程数据备份。

第七条 协助实验课老师组织上课学生有序上机实验实习,课前配合实验课老师准备相关仪器设备,保证正常教学。

第八条 由于各种原因实验室无法正常使用时要向实验中心分管领导汇报,做好各方协调工作。 

第九条 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仪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方可拿出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要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同时重大问题要上报。

    第十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CopyRight© 2015 公共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