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验实习教学、科研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一、实验中心大力营造人文社会科学氛围,以学生为本,借助良好的软硬件环境,每学期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实验室教学实习课需要统一安排和管理,每学期初任课老师应提前将实习教学安排交给实验中心技术人员统一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本实验室各门实习课程的实习指导书、教学大纲和上课安排及自由上机时间上传到学院网页公告栏。如果教师临时安排教学实习,须在保证正常教学实习的情况下,由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
三、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教师开展实验课教学改革研究和课题研究,也可自主研究相关项目,实验中心将安排部分经费对有关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和实习课教学改革的课题研究给予部分资助。
四、为了提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的水平,实验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学习、培训和参观学习机会。
五、在保证实验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实验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基础、水平和兴趣跟随教师学习一门到二门课程,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听课工作量。
教学实验室运行日志未填或填写不全的,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为教师责任,按教学事故认定;如是实验技术人员,则按旷工处理。
六、实验室实行专人负责,各实验室技术人员每天负责本室的日常管理开放工作,检查和监督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若几个实验室同时开课或对外开放服务或有重大活动,相关实验室技术人员均需参与。所有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行实验准备。
七、所有实验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出,实验技术人员不得带其熟人随便进入,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所有实验室必须做到人走关窗拉闸锁门。
八、实验室所有一起设备全部实行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包括临时聘请人员和研究生管理员)对自己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计算机实验室还应绘制仪器设备平面图,使一起设备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若人员调动、毕业、退休或其他情况,其所领用和管理的一起设备的账、卡、物必须交还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和保管员,学院办公室应该先由中心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和办理相关手续。
九、中心所有教学软件应分门别类、表标明名称和并编号,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果在中心实验室内安装,必须由实验员向中心主任借用并登记,软件网络版原则上不外借,若教师或相关人员急需借用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管理人员方可借用,借用软件一般要求在15天内归还。软件如果丢失或者损坏的,按固定资产赔偿办法执行。
测绘仪器原则上不外借,若教师或相关人员急需借用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管理人员方可借用。仪器如果丢失或者损坏的,按固定资产赔偿办法执行。严禁实验员私下出借仪器设备,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院内行政警告。
十、为了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满足广大师生上机学习、科研和就业活动需求,在保证教学实习时间后,全部对外开放。实验室对外开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所有人员必须穿鞋套刷卡上机。
十一、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实验中心负责人每周都要进行实验室卫生安全和运行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实验中心人员年终考核依据。同时为了加大对实验室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院领导应每月到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十二、为了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的工作积极性,学院每年评选一名优秀实验教师和一名优秀实验技术人员给予奖励,特别优秀的,由实验中心向学院建议推荐参与学院年终评优和学校评优。凡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中做出了贡献的,年终将按照相应的等级给予奖励;凡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累计达到三次的,扣发实验技术人员一月岗位和业绩津贴,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生管理员将不再录用。
公共管理学院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